重城市礼仪、做文明公民

作者:北京礼仪学院院长李柠     

“生活在城市中,每个公民都有应尽的义务和职责,对公共设施都应爱护,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,以‘礼’待物,以‘仪’示人,在学会尊敬别人的同时,也得到了别人的尊敬,让生活的城市因为你的‘礼’而更美好。”—礼仪专家李柠。

      公共设施分为旅游、文化、体育、医疗、市政、社会、消防、安全和防洪防灾等公共设施。无论何种公共设施,都是公共财产。保护公共设施就是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和安危。面对公共设施要像对待私人财物一样来善待。
      公共交通设施管理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工作,也是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。确保诸多公共设施的安全,若仅依靠政府监管是有难度的,它需要每一位公民参与。公共设施的完好从侧面反映了公民文明程度。保护公共设施,共同维护和谐交通是每位公民必须遵守的交通道德,勿将制止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当成是管闲事,只有每个人从现在做起,从我做起,善待公共交通公物从小事做起,整个城市完好的公共设施才会给每一位公民提供最大的方便。
      善待公物,被称为爱物或“惜物”,它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社会行为规范,一般来说爱物不仅在于取物以时,取之有度,而且还在于用之有节,行为有度,自主有制。“爱物”是中国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。
      在公共交通中把善待公共交通设施纳入文明交通教育中,旨在希望所有公共交通参与者都能够从我开始、从现在开始树立善待公共交通设施的意识,使之成为个人道德修养和公共交通道德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      吸烟危及公共安全 
      北京礼仪专修学院院长-李柠有情提醒各位吸烟的朋友,“景点是八方游客汇聚观光的公共场所,吸烟不仅有碍周边众人的健康,破坏他人的愉悦心情,一旦引发火灾还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。突出强调景点要禁止吸烟,是因为它涉及公共安全问题,如生命、财产安全。吸烟不是罪,而一旦造成了影响和伤害,就涉及社会公德和法律问题,每一位公民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。”

     “禁止吸烟”和“请勿吸烟”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。“禁止”是指在特定场合强硬的、无任何回旋余地的、不可有任何个人主观意愿取舍的、必须遵守的规定。“请勿”则是希望大家自觉给予遵守的告知。《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》是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、提倡社会公德、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而制定的,没一个人应责无旁贷地执行,并履行相应的职责。
      在公共汽车、火车、轮船、飞机上分设有吸烟与不吸烟的车厢与座位,并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。最不好的行为是站在挂有“禁止吸烟”牌子的下边喷云吐雾。另外,在有限制吸烟风俗的地区也请不要吸烟。 女性绝不能站在城里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吸烟,这实在有失体面。吸烟者除了在禁止吸烟的地方不抽烟外,在可以吸烟的地方,也要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,不要在洗手间、有空调的房间或者空气不流通的地方吸烟,没有烟灰缸的房间内也不要吸烟。
     “防微杜渐”表示个人修养的道德用语。防微杜渐在公共交通中是指当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刚有苗头或征兆时,就加以预防与制止,坚决不让它继续发展。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。
      北京礼仪专修学院院长-李柠建议每位参与公共交通中的公民都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及时发现问题、妥善处理问题;杜绝等到闹出乱子、造成损失才知道早就明白的道理的意义。应以大局为重、以他人为重。

   

本文刊于:大河网

北京晚报

北京礼仪专修学院-国民素质教育专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