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  为保障本单位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,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院校制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制定本章程。

      第二条  学校名称为北京礼仪专修学院。

      学校网址为:http://www.liyixueyuan.net

      第四条  学校性质为利用非国有资产、自愿举办的,依法从事非营利性自主办学及社会服务活动,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非营利性事业组织。

      第五条  学校登记管理机关为:北京市民政局。

      学校业务主管机关为: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。

      第六条  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     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恪守公益宗旨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诚实守信,规范发展,提高社会公信力。

      办学方针: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、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
      办学理念: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,开放创新,注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、实践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广阔视野的高级专业骨干和人才。

      办学定位自觉树立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意识,贯彻落实疏解“非首都功能”要求,专业设置与首都经济发展向适应。

      办学目标:传承弘扬优秀中国传统文化,以具有鲜明礼仪文化教育与传播特色的高水平、开放式、创新与应用型的高等职业技能教育。

      办学层次:高等教育机构。

      教风追求:育人为本、严谨治学、崇学笃定、敬业乐群、服务社会。

      学风追求:勤奋、乐学、严谨、创新。